2005年3月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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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公正是减少犯罪的基石
徐迅雷

  3月2日,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《神州夜航》节目女主持人向菲,因劝说和感化杀人潜逃11年之久的嫌犯辜海军自首,被公安部授予“金盾新闻特别奖”。
  同一天,《新京报》报道说,今年年内,“劳动教养”这一称呼可能会被一个新名字——“违法行为矫治对象”所取代。《违法行为矫治法》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,今年4月,全国人大法工委将首次将《违法行为矫治法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劳教制度在我国已运行近50年,“五十大寿”的这个老制度,正面临重大变革。
  “女主持人劝成逃犯自首”和“劳教制度可能被取代”,这两件司法领域里的事儿,看似牛头不对马嘴,但它们都共同指向一个词:司法公正。
  央视《共同关注》3月1日播出的专题,叙述了女主持人劝说逃犯自首的来龙去脉。年轻的逃犯辜海军,其实一直有自首的想法,有一次甚至到了公安局门口,徘徊彷徨之后还是打了退堂鼓。他最大的顾虑是什么?通过向菲的口我们知道:“他怕自己得不到一个公正的审判。”
  为什么“怕得不到一个公正的审判”会深入到一个年轻逃犯的思想深处,甚至成了阻碍他走向正确之途的最大障碍?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的司法工作者三省。当“不公正审判”成为社会的泛意识、成为公众的潜意识、成为个体的下意识,这究竟说明了什么?
  司法不公,结果是不仅增加“叛逆性犯罪”,而且增加了执法成本。就像辜海军案,警方为了抓捕他,几乎年年行动,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而无所获。司法不公的直接后果就是,给社会留下了很大的犯罪空间,而提升了打击犯罪的成本。
  劳动教养,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。报道说,我国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,一是跟刑法不能对接,同国家现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明显冲突;二是处罚时间一年、二年、三年不定,公安机关随意性太大,缺乏监督,很多人宁愿被判刑也不愿被劳教;三是缺乏严格的程序规则,同现代社会公正、公平的司法理念格格不入。劳动教养随意性和缺乏程序正义,往往导致被劳教者“口服心不服”,被“教养”后反而犯下滔天罪行的时有所闻。所以,从最本质、最核心的层面看,以“违法行为矫治”取代“劳动教养”,正是为了获取“公正”二字。
  在现代司法理念中,司法独立、司法公正、司法民主、司法公开、司法效率、司法廉洁、司法职业化等等,都是必须追求的目标,而其中“司法公正”是灵魂所在。司法公正,是减少犯罪的基石。
  在央视的节目中,我听到了向菲所说的令我难忘的一段话。她说,自首前的辜海军,“就像关在一个黑屋子里,他找不到一个窗户,我只不过是告诉他,那里有个窗户,你可以打开,一打开这个屋子就亮。”同样我们可以这么说:司法公正,是透彻房间的最亮的窗户,必须打开。